
大雄寶殿
殿堂
殿內一佛端坐,金身斂光。中軸不移,香煙不亂。常住朝暮課誦於此,歲時法會亦於此啟建。學人至此,放下行囊,隨眾同修。
法會通啟
中元・盂蘭盆法會
- 農曆
- 七月十五
- 陽曆
《盂蘭盆經》載,目犍連尊者於七月十五僧自恣日,以百味飲食供養十方僧眾,仗眾僧之力,救母出離倒懸之苦。此後漢傳叢林歲歲於是日設盂蘭盆供,超薦歷代先亡、七世父母,普施十方。本寺依例啟建盂蘭盆法會,四眾同修,功德迴向。
盂蘭盆供,超薦歷代先亡,普施十方
登記請於八月二十五日前呈送,以便常住書寫牌位。隨喜不定額,隨力隨分。
歲時
歲時法會
本寺依漢傳通例奉行歲時法會,皆依農曆而記,逢朔望則上殿普佛。各會之陽曆日期與登記辦法,屆期於此通啟。
| 農曆 | 法會 | 儀 |
|---|---|---|
| 正月初一 | 彌勒菩薩聖誕・新春普佛 | 新春普佛,禮佛拜願,迴向一年吉祥 |
| 正月初九 | 供佛齋天 | 供佛齋天法會 |
| 正月十五 | 上元・燃燈供佛 | 燃燈供佛,祈願光明 |
| 二月初八 | 釋迦牟尼佛出家日 | 誦經共修 |
| 二月十五 | 釋迦牟尼佛涅槃日 | 誦《遺教經》,禮佛 |
| 二月十九 | 觀世音菩薩聖誕 | 誦《普門品》,禮大悲懺 |
| 二月二十一 | 普賢菩薩聖誕 | 誦《普賢行願品》 |
| 四月初四 | 文殊菩薩聖誕 | 誦經祝聖 |
| 四月初八 | 釋迦牟尼佛聖誕・浴佛法會 | 浴佛法會,大眾以香湯浴佛 |
| 六月初三 | 韋馱菩薩聖誕 | 祝聖誦經 |
| 六月十九 | 觀世音菩薩成道日 | 誦《普門品》,禮大悲懺 |
| 七月十三 | 大勢至菩薩聖誕 | 念佛共修 |
| 七月十五 | 中元・盂蘭盆法會當期 | 盂蘭盆供,超薦歷代先亡,普施十方 |
| 七月三十 | 地藏菩薩聖誕 | 誦《地藏經》,迴向先亡 |
| 九月十九 | 觀世音菩薩出家日 | 誦《普門品》 |
| 九月三十 | 藥師佛聖誕 | 誦《藥師經》,消災延壽 |
| 十一月十七 | 阿彌陀佛聖誕 | 彌陀佛七,念佛共修 |
| 臘月初八 | 釋迦牟尼佛成道日・臘八 | 供臘八粥,誦經祝聖 |
常住日課
晨鐘、早課、過堂、出坡、晚課、暮鼓。一日之序即是修行之序;本寺常住依叢林通例,朝暮二課,日日不斷。學人在家,亦可依此立己之課——早晚各一炷香、一部經,恆之則處處是道場。
殿堂之禮
入殿脫帽、問訊、緩行。不喧譁;攝影時勿擾眾。禮不在繁,在敬。
何謂法會
法會者,大眾依儀共修之會。漢傳叢林通行者,如誦經、拜懺、放生、普佛、盂蘭盆供、水陸法會等;或誦一部經,或禮一部懺,或設齋供眾。其要不在場面,而在如法:依儀軌而行,攝心於一處。本寺歲時法會,皆依此而立。
常課與共修之別
常課者,早晚二時之定課,日日不斷,如飲食之不可廢;其功在恆,不在多。共修者,眾人於一時一處同修一法,或誦、或禮、或坐;其功在和,藉眾力攝己心之散。二者相須:無常課則共修如客至,無共修則常課易成獨行。
懺法通例
懺者,發露先罪;悔者,不復更造。漢傳所行懺法,多依經論所出之儀軌,如《梁皇寶懺》《慈悲三昧水懺》《大悲懺》之屬,皆有請聖、禮佛、發露、迴向之序。懺非贖買,不以拜數為功;其效在於見過而心生慚愧,於是身、口、意三業轉向。
與會之預備
赴會之前,先辦其心,次辦其身。心者,放下一日之營求,不為求福而來,不為觀禮而來,但為與眾同修而來。身者,衣履整潔,宜素樸;早到少時,先熟儀軌之次第,免臨場張皇。入堂則隨眾起止,不自作進退;有所不解,會後請問,不於堂中相語。本寺目前不對外開放參訪,法會之超薦與延生,皆可於線上登記,由常住代為安位、誦經迴向;學人在家,宜於是日持齋、誦經、念佛,與常住同時同心。
曆例
齋期
齋日者,於其日持齋守戒、攝念行善之期,依農曆而記。所持者,不過午食、不殺、不飲酒、身口意收攝而已;在家二眾多於此日受持八關齋戒。此為漢傳通行之數,非本寺所另立。
以下日期皆為農曆;不與陽曆對照,亦不代為推算。
六齋日
農曆每月受持八關齋戒、加功用行之六日。
| 農曆日 |
|---|
| 初八 |
| 十四 |
| 十五 |
| 二十三 |
| 二十九 |
| 三十(月小則為二十八、二十九) |
十齋日
農曆每月持齋修善之十日。出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:「如是十齋日」。
| 農曆日 |
|---|
| 初一 |
| 初八 |
| 十四 |
| 十五 |
| 十八 |
| 二十三 |
| 二十四 |
| 二十八 |
| 二十九 |
| 三十 |
朔望與聖誕
朔為初一,望為十五,漢傳叢林多於此二日上殿普佛、誦戒布薩,取其月相分明、易於記持。佛菩薩聖誕、成道、涅槃之日,亦皆依農曆而記,見前歲時法會之表。諸方所奉略有出入,當依各自傳承。
寧缺毋濫
曆法一事,涉朔閏之推、時區之別、傳承之異;一字有誤,則學人失期。故齋期所列,止於漢傳共許之通例;本寺歲時法會皆依農曆而記,各會之陽曆日期,一一核定後方於通啟中書之。缺者可補,誤者難追——此本寺於曆例之所守。